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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钢已交回国家投入资金

1998-12-24 来源:光明日报 余传诗 我有话说

本报上海12月23日电记者从今天举行的宝钢建设20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:宝钢从投产至1998年11月,已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764.36亿元,利润总额232.17亿元,上交国家利税251.24亿元。一、二期工程所借贷款,加上利息已于1995年6月提前8年全部还清。国家在一、二期中的205亿投资增加到了577亿,剔除汇率及币值变化因素,国有资产增115.6%,宝钢总资产达1030多亿。国家在宝钢的投入已经收回。

宝钢三期工程所需623.4亿元建设资金,除进口设备税采取先交后退,作为国家投资外,其余全部由宝钢自筹解决。三期工程引进的设备技术在下一世纪初仍保持先进水平。三期工程中除1550冷轧将在2001年建成外,绝大部分主体工程已分别于1998年底相继建成并投入试生产。三期工程全部建成后,宝钢生产总规模可达到年产1100万吨钢能力,将成为我国最大的钢铁生产基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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